隨著國家經濟的發展,社會上越來越多的人愿意去創業創辦企業,而企業又分為普通合伙企業和有限合伙企業,但是對于兩者都沒有深入的了解,這對于想要創業的人來說是必須要去了解的,選擇一個適合自己的項目的商業模式是很重要的。那么,普通合伙企業與有限合伙企業的區別是什么?今天,快創通小編將為您詳細介紹,希望能幫助到您。
1、普通合伙企業的投資人數為二人以上,即對投資人數沒有上限規定;而有限合伙企業的投資人數為二人以上五十人以下且至少有一個普通合伙人
2、普通合伙企業的所有出資人都必須對合伙企業的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即合伙人全部為普通合伙人;而有限合伙企業中一部分出資人對企業債務承擔有限責任,一部分出資人對合伙企業的債務承擔無限責任(有限合伙企業只有一個普通合伙人時)或無限連帶責任(有限合伙企業中有兩個或以上普通合伙人)
3、普通合伙企業的合伙人對執行合伙事務享有同等的權利。當然,根據合伙協議約定或經全體合伙人決定,可委托一個或數個合伙人對外代表合伙企業,執行合伙事務;而有限合伙企業中的有限合伙人不得執行合伙企業中的事務。
4、普通合伙人不得自營或與他人合作經營與合伙企業相競爭的業務;有限合伙人可自營或與他人合作經營與本企業相競爭的業務,除合伙協議另有約定的除外。
5、普通合伙企業的合伙人以其出資份額出質,須經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否則其出資行為無效;有限合伙人可將出資份額出質,但合伙協議約定有限合伙人不能以其出資份額出質除外。
6、普通合伙人不得同本企業進行交易,但合伙協議另有約定或經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的除外;有限合伙人可以與合伙企業進行交易,當然,合伙協議約定不能進行交易的除外。
7、普通合伙企業的出資人不得在合伙協議中約定將全部利潤分配給部分合伙人或由部分合伙人承擔企業的全部虧損;而有限合伙企業根據合伙協議的約定可以將全部利潤分配給部分合伙人。但不得約定企業全部虧損由部分合伙人承擔。
大家需要注意的是無論是有限和好企業還是普通合伙企業都需要至少一名普通合伙人,而且有限合伙企業與普通合伙企業是可以變通的。所以你的企業是普通合伙的還是有限合伙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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