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法》通過!于2022年7月1日正式施行!新的《印花稅法》與舊《印花稅暫行條例》相比,有什么變化?下面本文來帶您對此進行了解!
1、縮減征稅范圍
新版的《印花稅法》中,取消對權利、許可證照每件征收5元印花稅的規定。
2、降低
(1)承攬合同、建設工程合同、運輸合同印花稅的從原先的萬分之五降低為萬分之三
(2))部分產權轉移合同降低:商標權、著作權,專利權,專有技術使用權轉計書據印花稅從原先的萬分之五降低為萬分之三
(3)營業賬簿印花稅從原先按對“實收資本和資本公積合”的萬分之五降低為萬分之二點五,將財稅[2018]50號規定直接納入立法。
3、增值稅不作為計繳印花稅依據
應稅合同:計稅依據,為合同所列的金額,不包括列明的增值稅稅款:
應稅產權轉移書據:計稅依據,為產權轉移書據所列的金額,不包括列明的增值稅稅款。
如果納稅人簽訂合同是含稅價,未單獨列明增值稅的,則需按全額計繳印花稅。
4、取消尾數規定,按實際計算稅額納稅
原《印花稅暫行條例》第三條規定:應納稅額不足一角的,免納印花稅,應納稅額在一角以上的,其稅額尾數不滿五分的不計,滿五分的按一角計算繳納。
新的《印花稅法》直接取消了該規定。也就是說,自2022年7月1日起,納稅人計算印花稅時不用四舍五入了,以后你算出來多少就是多少,再也不用擔心應繳與實繳的差異了。
5、新增扣繳義務人規定
原《印花稅暫行條例》對于境外個人如何繳納印花稅,能否實行源泉扣繳,都沒有規定。
而這次立法則增加了此方面的規定。
6、明確納稅期限和納稅地點
原《印花稅暫行條例》對納稅期限和納稅地點的規定并不明確,而新的印花稅法則明確了納稅時間和納稅地點。
7、取消輕稅重罰,統一按征管法執行
原來的《印花稅暫行條例》有個傳統就是輕稅重罰,而新的《印花稅法》則是取消了該規定;
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和稅務機關及其工作人員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法》規定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扶持征收管理法》和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追究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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